公司代码:688567 公司简称:孚能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已完成。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提名并当选非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公司非独立董事席位半数的方式,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由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变更为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YU WANG、Keith D. Kepler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证券代码:688567证券简称:孚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4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96.7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9,228.43万元)。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266,089.60万元(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8,944.50万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792.8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204.5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1,474.89万元)。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74,013.06万元(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9,841.73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 募集资金管理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公司已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并与华泰联合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等7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2,631.45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等2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5年2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0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2023年7月27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7,792.8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已于2023年度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8,944.50万元,已开具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34.00万元。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9,841.73万元。
3.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工厂基建及相关配套交付进度较原定计划有所延缓,公司募投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部分产线安装调试进度顺延,公司募投项目结项时间由原计划2025年2月预计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为了更快落实新技术适配客户产品需求,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效率,缩短对核心客户的服务距离以及更好的适配未来发展规划,于2023年8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详见附表3-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二)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附表1-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经济效益计算区间为2025年1月至6月,因计算周期未满一个自然年度,且动力电池销售数据呈现非月度均衡特征,故本项目在本报告期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指标标注为不适用。
附表2: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9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
至2025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工控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9月18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8日17时之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上述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7-7329849
电子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
邮政编码:341000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67证券简称:孚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47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21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圆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监事钟圆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快速抢占粤港澳地区市场,挖掘新客户,提高公司知名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谢勇先生、曹限东先生、洪素丽女士、董立刚先生、左梁先生及关联监事钟圆女士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公开招标或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5年1月至6月营业收入;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2024年营业收入。
注3: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
1. 上饶市环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饶市环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上饶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经营范围:报废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报废锂电池收集拆解综合利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锂电废三元正极粉收集、处理、研发及销售;锂化合物、镍化合物、钴化合物、镍钴锰化合物、磷酸铁锂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含锂废料的综合回收与利用;新能源材料及相关技术的研发、服务与转让;国内贸易代理及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君韦
主要股东:江西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饶市环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2. 广州汇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汇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西华海军路19号自编办公室101房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程伟军
主要股东:广州万宝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汇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3. 广州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雅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9号2609房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主要股东:益勤实业有限公司(PROFIT KENT INDUSTRIES LIMITED)持有广州雅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财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4. 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12,317.139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威谷三街1号(C1栋)601房
经营范围: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炼铁;炼钢;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钢压延加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黑色金属铸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法定代表人:余洪卫
主要股东: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77.1283%股权;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广钢股份有限公司22.8717%股权
财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服务/劳务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公开招标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快速抢占粤港澳地区市场,挖掘新客户,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招标或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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