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斗塘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系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随之取消,《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提高规范化治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业务领域,增强投资者回报信心,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5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深耕公司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进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和管理能力,以产品质量和种类为抓手,以技术和服务为重点,以渠道和品牌为核心,抓牢销售,抓实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5年上半年,公司增城智能工厂的厂房建设与配套洁净设施基本完成,公司于第二季度启动厂房搬迁工作,预计将于年内完成人员设备迁移搬迁,各项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公司将充分利用增城智能工厂提升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同时统筹生产—消毒—仓储一体化基地建设,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物流仓储成本。
2025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参与BIOCHINA、CACLP·2025、CBioPC·2025、BIONNOVA等各大展会,大力开展市场营销与产品推广活动。面对中美关税矛盾,公司一方面与相关客户协商,抓住关税暂缓期的时间窗口,在灵活调整厂房搬迁计划的同时合理分配产能,大力推动相关订单生产、备货、发货等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公司继续以德国子公司为基点,以驻扎在西欧、中东、南美、东南亚的自有销售团队为依托,大力开展自主品牌海外推广工作。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改善内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流程,结合自查与客户反馈情况,针对现有运营管理中发现的质量、审核、投诉、包装等问题,进行逐项审查和改善。目前已在质量、包装、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等方面立项10余项,并在内部设立改善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工作。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14.09万元,同比增长1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3.86万元,同比增长54.46%。
二、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巩固核心竞争力进展
公司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331.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96%。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核酸纯化柱、试剂瓶、125-1000mL摇瓶密闭系统、15mL PBMC分离管、接触皿、离心管架、分格细菌培养皿等多项新产品,研发项目转化成果不断显现。
2025年上半年,公司申请专利23项,获得授权专利15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343项,其中发明专利86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55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
三、完善治理体系,促进企业规范运作进展
1、2025年1月,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职时间即将满6年。为维护公司董事会稳定运行,确保内部运作规范,公司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2、2025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就2024年度报告组织了2次独立董事见面会,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3、2025年上半年,公司内部开展专项培训100余场,覆盖员工2,000余人次,主题涵盖企业文化、安全培训、法规培训、规范培训、廉洁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等,切实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安全意识、技能水平。
四、加强投关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展
1、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布后,及时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了直接沟通。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开展其他非公开投资者关系活动后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上半年共披露3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加强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展的同时,也及时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
3、公司还持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电话专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
五、保障股东权益,注重投资者回报进展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了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积极安排2024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工作。2024年度现金分红已于2025年7月2日完成发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4.72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3.92%。
六、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进展
2025年,公司继续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加强学习,充分结合各类法规修订情况及监管机构处罚案例,组织“关键少数”及公司管理层开展内部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及责任意识,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合规知识储备。
公司将继续以“提质增效重回报”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业绩、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则中的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C17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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