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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 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预计提供的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担保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4,860万元。

  ● 建工控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工控股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日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未履行披露、审议义务的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且未履行披露、审议义务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接受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根据担保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预计提供的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总体年化费率不超过0.27%,担保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4,860万元。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善斌先生、王淑德先生、盛明宏先生和李有贵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预计为接受建工控股的增信措施支付的担保费用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日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未履行披露、审议义务的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同类且未履行披露、审议义务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

  建工控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拟接受建工控股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149861466W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善斌

  成立日期:1989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391,063.25万元

  股东及出资比例:安徽省国资委出资61%,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9%。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信息中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资产总额2,197.28亿元,净资产300.0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0.85亿元,净利润23.12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建工控股资产总额2,216.14亿元,净资产299.78亿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8.61亿元,净利润10.07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事项:公司拟接受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预计提供的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公司需向建工控股支付担保费。

  (二)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人: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费:建工控股为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将根据担保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并参考其他公司同类业务费率水平,对超出持股比例担保的部分按照不高于0.4%的年化费率收取担保费用,总体年化费率约为0.27%,具体费率将以担保实际发生时建工控股的持股比例重新核算。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4,860万元。担保费用以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为准,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每期清算后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拟接受建工控股为本公司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系为提高该类产品资信等级,增强投资者信心,降低融资成本。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资产权〔2022〕34号)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对所控股上市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且无法取得反担保的,采取向被担保人依据代偿风险程度收取合理担保费用等方式防范代偿风险。鉴于此次建工控股提供全额增信后本公司不提供反担保,由建工控股收取代偿风险担保费用符合政策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建工控股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融资活动顺利开展,将促进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建工控股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60亿元,担保费用不超过4,860万元。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建工控股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60亿元,担保费用不超过4,860万元。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善斌先生、王淑德先生、盛明宏先生和李有贵先生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02                                公司简称:安徽建工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6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盛明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费用38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为加强市值管理,切实推动投资价值提升,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市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增信措施,增信措施总额不超过60亿元,担保费用不超过4,86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接受关联人提供增信措施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善斌先生、王淑德先生、盛明宏先生和李有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5-06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招投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7月18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我国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4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9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65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75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沃巍勇,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浙江世宝、光华股份、海利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燕华,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浙江建投、华东医药、小商品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壮,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海正生材、聚杰微纤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志彬,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签署过珀莱雅、九洲集团、天成自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89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过公司公开招标确定为38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议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10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已达1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招投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费用380万元,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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