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相关条款同步做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相关条款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表述的进行删除或修订;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除前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完整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C1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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