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11版)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03亿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截至2025年6月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1,546,481股后,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2,211,857.32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9.23%。
2.公司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中期的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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