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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中国重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公司股东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144,135,189股公司股份、向公司关联方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144,135,189股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5.03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突出价值创造,不断强化精益管理,深化成本管控,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经营业绩同比明显提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21亿元,同比增长4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5亿元,同比增长227.07%。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坚决履行兴装强军首责,确保各项装备研制任务按期完成。二是民船生产经营加速推进。生产方面,共完工民船34艘、373.91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4.83%)、109.69万修正总吨(同比增长30.12%)。公司持续强化生产计划管理,着力提升生产效率,民船生产均按计划或提前交付。经营方面,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全球新造船市场行情出现一定扰动,公司聚焦国际高端客户市场,强化与国内央企战略合作,持续推动主建船型接单及生效,上半年新接及生效民船订单共47艘、838.26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8.18%)。三是深化改革,战略重组稳步推进。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正在稳步推进。四是优化创新赋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着力推动数智赋能,全面提升研发、设计、生产、供应、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稳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不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推进新产品开发储备,加快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和绿色智能化转型,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贯彻落实精益生产理念,不断提升效率效益。贯彻落实中船集团精益造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精益管理,加快实施精益设计、精益生产、精益供应链管理,有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深化成本管控及两金压降措施,统筹降本增效及风险防控,不断提升管控效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船舶拟通过向公司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7月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7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5年8月18日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出具《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对公司A股股票予以终止上市,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日期为2025年9月5日。本次交易正在推进中。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刘志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六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六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终止上市是否因吸收合并而导致,且收购方为沪市A股公司

  √是     □否

  收购方A股代码为600150,收购方A股简称为中国船舶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终止上市不适用退市整理期的情形。

  ● 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 2025年9月5日。

  ● 是否进入退市板块挂牌:否。

  ● 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或“本次合并”)A股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全体A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1:0.1339的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A股股票,即每1股中国重工A股股票可以换得0.1339股中国船舶A股股票。

  ● 2025年9月5日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公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公司A股股票转换为中国船舶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公司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显示中国船舶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201号),上交所决定对公司A股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第一节 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证券代码:601989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5年8月29日

  第二节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201号)。该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报送的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7.9条和第9.7.10条等规定,经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对你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7.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所将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第三节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11条规定,主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因此,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第四节 终止上市日期

  上交所于2025年8月29日作出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5年9月5日终止上市。

  第五节 终止上市后相关后续事宜

  公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后,本次合并A股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重工全体A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1:0.1339的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A股股票,即每1股中国重工A股股票可以换得0.1339股中国船舶A股股票。

  中国重工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船舶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中国重工股票数量乘以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

  2025年9月5日中国重工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国重工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中国重工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中国重工A股股票转换为中国船舶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中国重工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股份上市日起显示中国船舶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

  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被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瑕疵情形的中国重工A股股份,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中国船舶的A股股份,原在中国重工A股股份上设置的质押、被司法冻结的状况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将在换取的相应的中国船舶A股股份上继续有效。

  除实施换股外,公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其他相关安排如下:

  1、本次合并的交割安排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将承继及承接中国重工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中国重工后续将注销法人资格。

  (1)资产交割

  自交割日起,中国重工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中国重工自交割日起将协助中国船舶办理中国重工全部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由中国重工转移至中国船舶名下的变更手续。如由于变更登记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中国船舶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所持子公司的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子公司。中国重工的分公司归属于存续公司,并变更登记为中国船舶的分公司。

  (2)债务承继

  除基于相关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主张提前清偿而提前清偿的债务外,吸收合并双方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将自本次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承继。

  (3)合同承继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之后,中国重工签署的一切有效的合同/协议的主体变更为中国船舶。

  (4)资料交接

  中国重工应当于交割日将其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中国重工的全部印章移交予中国船舶。中国重工应当自交割日起,向中国船舶移交对其后续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任何及全部文件。

  2、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船舶员工将按照其与中国船舶签订的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继续在中国船舶工作,中国重工的全体在册员工将由中国船舶全部接收并与中国船舶签订劳动合同。中国重工作为其现有员工的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由中国船舶享有和承担。

  第六节 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公司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后,就本次合并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中国船舶后续刊登的相关公告,如有问题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一)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国船舶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联系电话:021-68860618

  传真:021-68860568

  电子邮箱:stock@csscholdings.com

  (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国重工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

  联系电话:010-88010555

  传真:010-88010540

  电子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永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永良、姚祖辉、付向昭、温永生、王其红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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