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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379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295.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293.73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32.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8,654.61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3,554.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15,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13,554.61万元(见本报告之“二(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的说明),理财专户存放余额15,100.00万元(见本报告之“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的说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32.98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详见本报告之“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0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虹清源”)、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万润”)、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鲁北分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415010100100577647账户已于2025年6月注销。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9,860.75万元(不含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32.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4,9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154,9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7,6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147,6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实际使用前述增资款用于项目建设181,804.19万元,尚需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7,3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及“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结项后,截至2025年4月1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3,432.98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节余资金本报告期内尚未进行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的说明

  截至目前,上述三(六)中所述“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其中12万吨/年磷酸铁锂及24万吨/年磷酸铁产能已建成投产。但因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后,适时调整了另外12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的释放进度,此部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系根据公司所处市场行情,经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及市场发展趋势,适时调整该部分产能投放规划。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以公司为实施主体,主要为满足市场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新产品开发、产品性能改善和成本控制的需求,保证公司研发创新的实现,满足战略发展要求。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208.83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208.83万元,本项目将改建研发中心场地,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引入行业高端人才,缓解公司设备、人员、场地等现有研发条件不足的问题,从而增强公司研发能力,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强检测力度,为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地位提供有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续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本报告期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432.98万元(含“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未包含募投项目结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4:“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及“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2025年上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负,主要系受市场供需格局变化及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影响,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率处于低位所致。

  注5:“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的累计投入进度偏低,主要系工程及设备类采购普遍存在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等分期支付的情况,上表中统计的累计投入金额仅为项目实际付款金额。本项目结项时已签订的合同金额约为4,382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不含募投项目规划的研发费用约1,762万元)的比例已达99%,项目投入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925.57万元(不含“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节余资金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续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注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一项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实际提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包含银行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所致。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和2023年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46,506.029万元及14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批准额度总计287,506.02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结项,公司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287,013.66万元,未超过公司已审议批准额度。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37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8,353.43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4,967.6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17,867.6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7,1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415010100100577647账户已于2025年6月注销。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的余额为7,1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3、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1)上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有效期限尚未届满。

  (2)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本次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自公司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现金管理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8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董事会秘书高文静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艳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275                               公司简称:万润新能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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