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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73                                公司简称:信宇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负责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签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选择产品或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三、 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提是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和资金安全。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该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且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优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及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适时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8元。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募集资金总额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截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7,870.6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万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445.2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793.3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9,351.0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连同本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拟追加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39,724.79万元,同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517,909.8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374,397.27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143,512.5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为29,517,909.81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减少29,517,909.81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且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优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信宇人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含土地出让金、建设厂房、设备费等)。

  ●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 风险提示:

  1、 本项目投资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该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2、 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拟投资5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设厂房、设备费等)建设“信宇人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具体项目投资总金额以正式项目实际投资方案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 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信宇人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二) 实施主体: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辖区;

  (四) 投资总额:5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设厂房、设备费等);

  (五) 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

  (六) 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

  (七) 土地使用年限:30年;

  上述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使用年限等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 对外投资目的及影响

  在锂电设备市场需求回暖及固态电池产业化加速的背景下,公司加大了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投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深圳市龙岗区租赁办公场地,目前的办公场所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此次计划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信宇人龙岗智能化企业总部项目,旨在构建硬核科技攻坚体系、人才生态培育体系,发挥区域发展乘数效应。通过筹建省级工程研究机构及工程中心、搭建跨区域产学研共同体、构建“前瞻研发 - 专利布局 - 标准制定”三位一体体系,力争实现技术突破,填补行业空白,提升行业影响力。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管理效能和资源整合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新材料、固态电池设备、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将在取得土地后、实施建设及投产达产的过程中分阶段投入,具体投资周期需视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而定。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 公司本次项目投建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 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三) 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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