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71版)
除上述列示修订内容外,公司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将《公司章程》全文的“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删除优先股相关表述。并统一表述,将“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改为“过半数”、“前6个月”改为“上半年”、“或”改为“或者”。
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同日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48 公司简称:华阳股份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240807 债券简称:华阳YK01
债券代码:240929 债券简称:华阳YK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五)公司监事会主席陆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2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华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240807 债券简称:华阳YK01
债券代码:240929 债券简称:华阳YK02
债券代码:241770 债券简称:24华阳Y1
债券代码:241771 债券简称:24华阳Y2
债券代码:241972 债券简称:24华阳Y4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
至202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信箱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街2号,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逯新保 于洋;
(二)联系电话:0353-7078618;
(三)电子信箱:hygf600348@sina.com。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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