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9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5年8月29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董事长王志清,董事成国伟,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现场出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观察员徐骏民、Jeff Moomaw,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报告》。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晚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网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和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志清先生、成国伟先生、揭小清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5-06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会议,董事成国伟以及独立董事孙铮、陆雄文、罗群、冯咏仪、郑洪峰、职工董事揭小清出席了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李干斌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行审计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自本公告之日起,郭俊秀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邵祖敏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周华欣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飞机及发动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至202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商业保理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食品、机供品供应保障及相关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配套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货运物流相关保障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至2028年各年度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航空互联网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上述议案5、议案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诗、程其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15 公司简称: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及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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