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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8,733.27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479.8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1-6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股份回购账户1,500万元,实际回购股份使用1,040.73万元(不包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使用的余额(含利息收入)为458.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鉴于存放在“补充营运资金”专户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注2:公司在报告期内开立一般户(账号:512905680810006),专门用于绑定股票回购证券账户办理银证转账,截至2025年6月末其余额为6.94元,系资金中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利息,合计数中包含该利息金额。为进一步规范超募资金管理,公司目前已解除上述一般户与股票回购证券账户的绑定关系,股票回购证券账户现已直接与超募资金专户(账号:512905680810818)绑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一般户已办理注销手续,账户内剩余资金已转回至超募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在报告期任何时点的现金管理合计金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限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73,684,211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6元/股,最低价为25.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33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公司将“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升级项目”、“SiC功率器件研发升级项目”、“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中心升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8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因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具体操作流程不甚熟悉,且对将超募资金专户直接与股票回购证券账户进行银证绑定的资金安全性存在顾虑,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满足“专款专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开立一般户(账号:512905680810006)专门用于绑定股票回购证券账户办理银证转账。

  在实际操作中,回购资金由超募资金专户先转入该一般户,再转入股票回购证券账户,累计金额1,500.00万元,该一般户未发生与公司其他账户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募集资金的挪用、占用或者与公司自有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为进一步规范超募资金管理,公司目前已解除上述一般户与证券账户的绑定关系,并已完成该一般户的注销手续,账户内剩余利息已转回至超募资金专户。未使用完毕的回购款项仍存放于股票回购证券账户中,该证券账户现已直接与超募资金专户绑定。

  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规范。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8,733.27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479.8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66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73,684,211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6元/股,最低价为25.9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7,33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超募资金10,407,336.8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回购股份。超募资金余额为87,392,400.70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以及股票回购证券专户中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471.61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8日,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29.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7.2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基于谨慎性原则,经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共计1,606.4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429.26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429.2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昌路10号沙洲湖科创园B2幢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9月1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法)发送至邮箱zhengq@convertsemi.com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1日下午17时前送达。

  4、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箱:zhengq@convertsemi.com

  联系电话:0512-58979950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693                                          公司简称:锴威特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44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等)

  ●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2.10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213.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8,733.27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479.8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含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部分,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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