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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宝良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反映了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振宇先生、王苗夫先生、祝德江先生、方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贤品先生、赵新建先生、陈祥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条款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下列21项子议案:

  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7.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7.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7.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7.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案》;

  7.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7.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7.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7.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7.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7.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2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7.01至7.08子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9)。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已经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濮卫锋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管理层调整后,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仍在全面梳理公司内控体系过程中。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从证券、法律、财务等多个层面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后续将持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培训、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待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后针对性开展相关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在全面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公司将积极追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的公司资金,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2025年8月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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