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连线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司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同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刊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在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回购A股数量下限为4,000万股,上限为8,000万股,回购价格上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如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本次回购A股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除本次回购A股股份外,公司拟同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的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性授权框架下实施H股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投资及处置调整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航运及所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运”)增加注册资本231,250万元人民币。海南航运向其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海南航运向其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水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9,450万元人民币。增资款用于已签约项目船舶投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 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张铭文先生、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48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未经审计)为人民币1,388,223,977.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13,197,655,820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0,348,428.0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92%。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计划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财务资金状况、资本性开支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4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材料于2025年8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步于指定媒体刊登的《中远海发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 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49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数量: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总额为4,000万股至8,000万股,以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81元/股测算,本次回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5,240万元- 30,480万元,实际使用的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1元/股(含)(即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公司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前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如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本次回购A股股份外,公司拟同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的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性授权框架下实施H股股份回购。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议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新颁布、修订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六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因公司暂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四)项所指情形,不属于可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给予的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现行《公司章程》第4.9条的相关规定,因减少注册资本的用途而回购公司股份的,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注:公司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前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如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公司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前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如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81元/股(含),即不超过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A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4,000万股和上限8,000万股测算,根据公司截至2025年8月29日最新的股权结构,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02.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06.18亿元,货币资金为109.39亿元,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为0.23%、1.00%和2.79%。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和上限分别为4,000万股及8,000万股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8月29日总股本的0.3031%-0.6062%,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上升,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根据上述主体的回复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通知债权人。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事项将按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出的一般性授权办理。
三、 H股回购安排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本次回购A股股份外,公司拟同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的回购H股的一般性授权,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性授权框架下实施H股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H股安排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议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二)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新颁布、修订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五、 相关说明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如果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如《收购守则》所定义,下同)于公司控制或有权控制的投票权(包括公司A股及H股)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其增持公司股份及/或实施上述一般性授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等原因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将引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
按回购A股股份数量上限8,000万股及一般性授权下H股股份回购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回购A股股份及H股股份不会导致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公司控制或有权控制的投票权在12个月期间内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不会触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收购守则》项下作出强制要约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66 公司简称:中远海发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中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用账户上股份后的股份余额(如有)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2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备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197,655,820股,中远海运集团合计持有中远海发A股、H股共计6,224,447,998股,占总股本47.16%。其中:
1.A股方面,中远海运集团合计持有股份6,123,503,998股,占总股本46.4%。其中直接持股占总股本0.36%;通过中国海运间接持股占总股本35.07%;通过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占总股本10.97%。
2.H股方面,中远海运集团通过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份为100,944,000股,占总股本比例约0.76%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以来,世界经济和全球贸易呈现复杂多变态势,在关税政策、地缘政治局势等多重因素频繁扰动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进一步调整,航运市场经历周期性波动的同时,也展现出较为强劲的发展韧性与转型动能。
集装箱租造市场方面,受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市场整体需求稳步释放并呈现一定波动,集装箱运输行业新运力增长、旧箱更新需求以及集装箱多场景应用拓展仍为集装箱市场提供较有力的支撑基础。船舶租赁市场方面,全球经济环境、贸易政策以及资金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船舶租赁需求。同时,全球环保政策的推进推动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加速,驱动船舶更新升级需求进一步增长。
二、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的一体化发展,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多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产融协同核心竞争优势,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1.集装箱制造业务
中远海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从事国际标准干货箱、冷藏箱、特种集装箱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为全球第二大的集装箱制造商,客户涵盖全球知名班轮公司和各大租箱公司。同时,公司深化集装箱租造协同,以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为抓手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一流物流装备科技企业。
2.集装箱租赁业务
中远海发通过全资子公司佛罗伦国际有限公司从事集装箱租赁、管理和销售,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业务遍及全球。公司不断强化集装箱全生命周期的资产运作能力,持续优化经营网络的全球化布局,聚力数字化赋能,具有集装箱领域独一无二的租造协同能力和影响力。
3.航运租赁业务
中远海发主要致力于集装箱船舶、干散货船舶等多种船型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产业系船舶租赁领域位居国内市场前列。公司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转型机遇,优化内外部资源配置,切实发挥产融协同效应,聚焦各类航运资产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服务需求,为航运业船队发展提供优质解决方案。
4.投资管理业务
中远海发围绕航运物流主业,强化产融结合,持续优化投资组合。同时,把握航运业发展契机,围绕数字智能和绿色发展,挖掘投资机会,努力实现资本与产业的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回顾及未来展望
经营回顾
202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呈现分化与重构态势,全球贸易政策及地缘政治局势等风险因素加速全球供应链调整。在此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航运业保持发展韧性,在变革中寻求新的平衡点,在绿色低碳趋势中不断挖掘转型机遇。公司深挖潜能,稳健经营,着力强化产业链协同,持续释放科技创新动能,努力激发市值管理效能,实现“产融投”核心功能再增强,铸就价值实现再进阶,驱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再升级。
1.聚焦稳中有进,厚植竞争优势
公司聚焦效益规模和产业链协同,市场开拓显成效。各板块不断提升产融服务专业能力,在拓展业务增量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效益和规模水平稳中有升。
集装箱制造板块把握新造箱市场汰旧换新需求,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创新商务模式,强化产业链协同,整合航线资源和堆场资源,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夯实拓展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同时,洞察市场需求,深耕细分领域,在储能箱、房屋箱、折叠箱等特种箱领域竞争优势持续扩大,为力拓市场广度培育新的动能。
集装箱租赁板块进一步深化租造协同,拓宽送箱网络覆盖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同时丰富产品结构,冷箱、特箱规模有效增长。坚持大客户策略,持续加强与国际租箱客户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全球主流船东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拓展新箱租赁业务。
航运租赁板块充分利用航运产业背景优势,聚焦服务航运资产全生命周期的业务机会,推进10艘21万吨级甲醇及氨预留散货船、4艘沥青船以及1艘LNG船的产融结合项目,船舶资产配置量质齐升,船型多样性谱系进一步完善。公司船舶资产规模位居产业系船舶租赁公司前列,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2.强化科技引领,培育创新动能
一是绿色低碳深化发展。发布全球首个“集装箱CFP&EPD标签”,所属6家箱厂全部取得核心产品的CFP&EPD报告,绿色低碳标签已粘贴在超8万个集装箱上,实现“碳数据存证-绿色认证-低碳航运物流”闭环。推进设备和工艺节能环保改造、绿色能源转型和应用低碳环保新材料,进一步促进绿色低碳升级。二是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集装箱制造板块实现集装箱管理云平台多项功能优化;集装箱租赁板块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新箱库存协同功能,建设知识库问答、自动Booking制单等AI场景。智能调运模型研究和退役集装箱处置平台项目分获中国信息协会第五届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二等奖和三等奖,双中心容灾体系建设入选2025年“央国企云容灾领航者典型案例”。航运租赁板块船舶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构建财务指标、风险管理等可视化分析体系。三是科创和智能制造取得新进展。上半年进一步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申请及授权专利共189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所属青岛箱厂、锦州箱厂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认证。创新成果获第七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交流大会多项荣誉,其中,所属宁波箱厂“集装箱智能制造体系应用”项目荣获一等奖。
3.增强价值实现,精进ESG治理
公司始终聚焦价值提升,着力增强投资者回报,在资本市场波动的背景下向市场传递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连续开展两轮A+H股回购,合计回购股份约3.49亿股,回购金额约人民币5.1亿元,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凭借对未来稳健经营的信心,接续开启新一轮回购,同时坚持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2025年实施中期分红每10股人民币0.22元,兼顾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和及时性。公司三年蝉联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并再度荣获“行业最佳进步企业”标徽,彰显公司在ESG领域的实践成果。此外,公司开展第二批援藏项目,进一步发挥特箱业务技术优势,援建高原上的“教工之家”和国道文旅驿站,以央企担当践行社会责任。
4.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立足公司“产融投”战略定位,在航运产融业务特色领域不断拓展,强化内生增长,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和发展航运产融新质生产力,增强“集装箱+”定制化能力,加快数字化工厂建设和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优化经营网络全球化布局。同时,做强绿色生产,拓展绿色业务,孵化绿色资产,创新绿色融资,充分发挥绿色转型价值,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关切投资者回报,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构建新质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充分运用债券、绿色低碳专项贷款等各类传统和创新融资工具,深挖降本增效潜能,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此外,公司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深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高质量发展安全底座;坚定人才强企战略,构建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
未来展望
下半年,全球贸易格局仍处于持续调整和演变中,全球供应链受多重因素扰动呈现复杂多变态势,而中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面对市场不确定性和转型机遇,我们将主动拥抱变革,更加坚定保持发展定力,立足主责主业,以进促稳创新局,深耕产融专业能力建设,打造产融品牌核心竞争力;加速科技创新步伐,培育航运产融新质生产力;深化公司治理效能升级,多维赋能公司价值实现,为“十五五”开篇蓄势聚力,启航新程。
二、上半年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25,811.04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7,036.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6%;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0729元,派发2025年度中期股息每10股人民币0.22元(含税)。
分部运营情况分析
1.集装箱制造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集装箱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96,280.36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978,208.21万元同比上升12.07%。主要是集装箱运输市场受多重因素交织影响有所上行,集装箱销售量同比增加所致。本期集装箱销售量84.57万TEU,较上期74.44万TEU上升13.61%。
2)营业成本
集装箱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运输成本、职工薪酬以及折旧费等。2025年上半年集装箱制造业务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013,920.90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921,270.16万元同比上升10.06%。主要由于集装箱销量上升使材料、人工等生产成本相应增加。
2.集装箱租赁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集装箱租赁、管理及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60,583.22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257,601.73万元上升1.16%,主要是伴随集装箱市场回暖,公司集装箱出租量同比上升所致。
2)营业成本
集装箱租赁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集装箱的折旧及维护成本、出售约满退箱之账面净值及融资租赁业务承担的利息成本等。2025年上半年集装箱租赁、管理及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59,441.47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55,382.75万元上升2.61%,主要受本期集装箱出租业务规模增长影响,集装箱折旧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3.航运租赁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航运租赁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04,713.25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17,485.18万元下降10.87%,主要由于融资租赁船队规模同比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船舶经营性租赁资产保持稳定,船舶融资租赁资产数量同比减少5.50%。
2)营业成本
航运租赁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船舶折旧和利息费用。2025年上半年船舶租赁业务成本为人民币35,257.81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42,780.22万元下降17.58%,主要由于融资租赁船队规模同比减少所致。
4.投资管理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第四部分投资状况分析。
流动资金、资本及债务情况
1.流动资金及借款分析
本公司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为经营业务的现金流量及短期银行贷款。本公司的现金主要用作运营成本支出、偿还贷款、购建船舶、购建集装箱及支持本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于本期间,本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入净额为人民币128,580.19万元。本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持有银行结余现金为人民币1,092,430.30万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银行及其他类型借款合计人民币7,530,177.28万元,到期还款期限分布在2025年至2036年期间,需分别于一年内还款为人民币4,041,209.40万元,于第二年内还款为人民币1,495,805.92万元,于第三年至第五年还款为人民币1,597,284.67万元及于五年后还款为人民币395,877.29万元。
本公司的长期银行贷款主要用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购建船舶及集装箱。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长期银行及其他贷款由共值人民币2,066,846.78万元的若干集装箱及船舶作为抵押物和共值人民币186,611.13万元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作为质押物。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公司债共计人民币1,590,000.00万元,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置换前期船舶购置款的自有资金支出。
本公司的人民币定息借款为508,291.37万元,美元定息借款140,479.16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005,634.13万元),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为1,042,950.00万元,浮动利率美元借款为694,731.06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4,973,301.79万元)。本公司的借款以人民币或美元结算,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及美元持有。
本公司预期日常的流动资金和资本开支等有关资金需要,可由本公司通过内部现金流量或外部融资应付。董事会将不时检查本公司营运的现金流量。本公司计划维持适当的股本及债务组合,以确保具备合理的资本结构。
2.债务比率分析
于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净负债比率为259.56%,较2024年12月31日上升0.3个百分点。
3.外汇风险分析
本公司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及航运租赁相关的收入及成本以美元结算或以美元计价。因此,人民币汇率变动对经营净收入产生的影响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自然冲销。于本期间,本公司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3,244.29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美元汇率波动所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215.73万元。本公司未来将继续密切关注人民币及国际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降低汇率变动带来的影响,减少外汇风险。
4.资本开支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用于添置集装箱、机器设备、船舶及其他开支为人民币238,992.44万元,用于购买融资租赁资产开支人民币35,394.17万元。
5.资本承担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属下属公司已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尚未支付融资租赁款28,992.33万元;已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尚未支付的认缴投资款6,281.57万元;已签订采购协议尚未完成采购的购买船舶合同款1,049,467.82万元。
所得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他境内子公司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5%。
根据所得税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来源于境外子公司之利润应在其子公司宣告发放股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其适用税率就境外子公司之利润缴纳所得税。
雇员、培训及福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有雇员16,179人,本期间雇员总开支(含员工酬金、福利费开支、社会保险费等)约为人民币136,771.81万元(含外包劳务人员开支)。
为顺应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需求,服务人才开发和培养工作,公司构建了员工培训体系;以需求识别为前提,以权责划分为支撑,以清单管理为方法,优化培训内容和实施体系,组织开展了各类培训,提升培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员工培训参与度及满意度。基于培训体系,策划并实施了针对不同类型业务及岗位的培训项目,覆盖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行业拓展、管理能力、风险管理、安全及个人素养等各类内容。
薪酬管理作为最有效的激励手段和企业价值分配形式之一,遵循总量控制原则、贡献价值原则、内部公平原则、市场竞争原则及可持续发展原则,并强化了基于业绩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员工实施的全面薪酬体系主要由薪金、福利两个方面组成:1.薪金,包含岗位/职务薪金、绩效薪金、专项奖励、津贴等。2.福利,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自设的福利项目。
3.3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在航运业长期积累的深厚经验以及对航运市场和物流场景的理解,使公司能够更加专业化及全面化地从事集装箱租造、航运租赁及投资管理业务。
2.公司的集装箱制造业务产能位居全球第二;集装箱租赁业务规模居于全球前列;航运租赁业务规模位于国内船舶租赁行业前列,规模优势凸显。
3.公司拥有独特的产融结合业务模式,搭建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的桥梁;公司独特的定位使得公司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两者的优势,实现运营效率及经营模式的优化。
4.公司充分发挥租造协同独特优势,打通集装箱租、造行业界限,推动独具特色的“租造自由切换”模式,激发提质增效动能。
5.公司着力培育发展航运产融新质生产力,推进绿色低碳价值转化,持续推动数智化赋能服务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升级。
6.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综合性人才,在各个业务板块打造出高效的管理团队。
7.中远海运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综合航运物流企业地位,能在产业资源、销售网络、品牌信誉、银行合作等多方面给公司带来支持。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铭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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