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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敏电子

  股票代码:603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刘燕平

  住所:梅州市梅县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谢建中

  住所:梅州市梅县区

  股份变动性质:比例被动增加与股份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相关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燕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建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系夫妻关系,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刘燕平女士持有公司22,613,6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4%;谢建中先生持有公司17,002,86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66%,两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意向。

  股东谢建中先生于2025年7月11日向博敏电子提交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43,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若此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1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38,023,10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16,52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21%。2023年7月11日至7月14日期间,刘燕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653,4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2%;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的7,625,1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38,023,104股变更为630,398,00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更为5.39%;2025年8月4日至8月29日期间,谢建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4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1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共2,4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除上述减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敏电子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真号码:0753-2329836

  联系人:黄晓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燕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建中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燕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建中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变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38,023,10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616,52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21%。2023年7月11日至7月14日期间,刘燕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5,653,40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89%,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2%;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的7,625,1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8,023,104股变更为630,398,00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更为5.39%;2025年8月4日至8月29日期间,谢建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4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19,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谢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00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谢建中的一致行动人系刘燕平女士。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建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44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目前谢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559,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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