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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议案2及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9月12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 HYPERLINK “mailto:zqb@gdtengen.com“ 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03;股票简称:天元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类别: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510.3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相关情况的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及核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7.17万元(转回以“-”表示),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69.8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22.6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应收账款核销金额2.78万元,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核销情形,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存货的减值及转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557.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39.07万元。

  3、长期资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公司2025年半年度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减值准备,本期报废固定资产,相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7.1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0.39万元,核销及转销总额649.04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5.8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群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有关募集资金项目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公司同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20]172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9月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4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9元。截至2020年9月1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6,36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15.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49.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6,786,808.19元,项目终止及项目实施出现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4,121,224.93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081,279.74元(扣除已累计使用及永久补流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7,590,740.46元,加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4,490,539.28元),减去临时补流金额1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7,081,279.7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7,468.28万元置换截至2020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38.9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有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7,707.2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9318号”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500.00万元,暂未到使用期限。

  (四)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26.12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26.12万元。

  2、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调整

  公司在规划“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时,拟新建快递封套系列产品、快递袋产品(含可降解快递袋)、气泡袋系列产品、绿色环保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等多条产品生产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等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少了上述产品线的投入规模,主要原因如下:1)2020年以来,电子标签系列产品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品使用规格发生变化,同时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均导致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因此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2)快递封套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系受公司目前产能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3)快递袋等塑胶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因优化各生产基地产能布局,凸显总部塑胶类制品的集成优势所致。

  随着我国餐饮消费需求升级转型,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有了更高的要求,绿色环保、功能多样、安全可靠等新趋势,推动了食品包装市场的持续扩大;并且根据目前国家出台的多项政策可以看出,绿色包装已成为行业发展方向。为此,公司新增食品包装系列产品、可降解包装袋系列产品等产线的投入。

  2、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包装工业年均增速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到“十三五”末,包装工业年收入达到2.5万亿元,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20%。重点推进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包装装备、包装印刷等关键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由此可见,公司所处的印刷包装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通过建设实施“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更好地强化总部基地优势,巩固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变更名称为: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

  3、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从而有效整合公司研发力量,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规划调整等事项尚未沟通达成一致,同时公司东莞新建总部基地设计有相应的“研发中心”,基本能够实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至今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快速变化,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对当期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且在现阶段外部因素及世界局势动荡的情况下,公司需储备更多资金应对未来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通过整合现有场地提高场地利用率,现有的研发资源能够满足公司新产品及其他相关研发所需,达到了有效整合研发资源的目的。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286.00万元(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加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86.00万元),相关账户已于2024年度注销。

  4、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

  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动态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公司快递包装业务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公司结合现有产能状况,细致研究了国内市场的未来需求走势,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有效性、及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拟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购置方案进行重新规划,并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作出了相应调整。同时,基于业务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对部分子公司职能、生产场地布局进行优化与调整,有利于后续项目管理,并更有效地整合人员、资金等各类资源。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决定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原广东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且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8月延长至2025年8月。此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且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执行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对“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执行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人民币2,008.01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误作为自有资金使用,购买了“海通证券周盈2号”和“兴业银行代销9K92005A”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启动整改程序,迅速赎回相关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日,相关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并严格规范使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其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故意挪用募集资金,资金未被不当占用或用于非经营活动。此事件未影响募资使用和项目进度,未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已加强管理,提高合规性,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并将继续遵循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因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保持一致。上表中的“永久补流金额”项目是指原承诺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1月(2025年11月30日前,下同)。上述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重大变化,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58,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45,159,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773.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2: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2022年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予以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延期至2025年11月,是基于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及前期规划调整的延续性作出的审慎决定。

  2024年,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公司对项目生产设备购置方案进行重新规划,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由于部分计划投入的产线的生产设备尚未完成交付,导致无法在2025年8月前完成该部分设备的投入运行,项目整体预计无法在2025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11月。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如下: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及前期规划调整的延续性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以美元及其他外币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总规模为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审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审批具体业务、选择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资金来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即期汇率或交割日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变更或取消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职责等作出系统规定,确保业务开展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

  2、为增强远期合约交割资金安全,防范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与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强化货款回笼管理,确保业务背景真实可靠、资金预测审慎准确。

  3、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经审慎预测的外币收付款项为基础,远期合约金额严禁超过预测收付金额,交割期限必须与资金计划相匹配。所有操作均严格限定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确保与公司资产结构、风险承受能力及主营业务需求相适应。

  4、公司财务部门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建立明细台账,完整记录交易要素与交割状态,定期与合作金融机构核对交割安排,确保资金调度及时、交割流程合规。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监督工作。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公司及其子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远期结售汇类业务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外销业务发展,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独立董事专门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降低经营风险,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基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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