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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28                                        公司简称:美凯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6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含授权代表),其中车建兴先生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并委托徐国峰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会议由董事长李玉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

  本议案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

  本议案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H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包括半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半年度报告,半年度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6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注1: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49,732,673股(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01,299,898.79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6,099.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8,363,799.2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54737_B01号《验资报告》。

  (四)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注:2021年10月1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14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设计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家倍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佛山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南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五)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00,400.00万元、6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1,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长沙金霞商场项目”结项、将“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剩余募集资金约30,679.27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同意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84,536.70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南宁定秋商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同意中止(暂停)“佛山乐从商场项目”的建设,并持续就该项目施工方案的调整进行讨论,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373,000,000.00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845,367,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包括未置换的发行费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前期误转入的金额所致。

  注3: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上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6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经营76家自营商场,235家不同管理深度的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7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23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369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 2025年半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闭2家自营商场,位于重庆市、广东广州,有3家商场由委管转为自营,位于河北唐山、天津市,有2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内蒙古包头、江苏常州;委管商场新开1家商场,位于江苏泰州,关闭22家商场,位于浙江乐清、河北邯郸、河北秦皇岛、河南周口、安徽六安、四川绵阳、四川乐山、广东河源、辽宁本溪、江苏淮安、湖南吉首、湖南长沙、安徽芜湖、河北邢台、甘肃白银、河北张家口、山东临沂、广东珠海、河北唐山、四川内江、河南新蔡、安徽合肥。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注3:其他业态转入商场:3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2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2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注3: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3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自有商场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二、 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16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3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63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256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 2025年半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2,481,595,752.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4%,毛利率为71.1%,相比2024年同期毛利率减少0.3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6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四)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至09月17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redsta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30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四) 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四)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8日 (星期四)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1日 (星期四) 至09月17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redst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朵

  联系方式:021-52820220

  传真:021-52820272

  电子邮箱:ir@chinaredstar.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6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于2025年4月-6月期间(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无新增对外财务资助。

  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241,262.30万元(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其中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68,096.95万元,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173,165.36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并按照财务资助相关主体实际的经营状况,对财务资助未来的可收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测试,计提了相关财务资助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54.11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04.38万元。

  3、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本公告期间,本集团无新增财务资助事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104,583.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5%;本集团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总余额为241,262.30万元(尾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9%。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68,096.95万元,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本金余额为173,165.36万元。本集团密切关注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本集团逾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54.11万元,未到期财务资助本金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04.38万元。

  本集团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余额中:

  (1)由于部分合作的自营商场项目因工程建设进度未及预期的逾期款项为100,318.78万元,本集团未能如与合作方签署相关协议时的预期,将借予合作方用于投入工程建设资金产生的对应债权,及时转为对对应土地及家居商场物业的购置款。本集团将通过对项目进度的把控与跟进、适时要求自营项目合作方根据协议进行前述转换等方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以达到协议约定的可转让状态并回收相关资产;

  (2)由于财务资助对象资金周转原因导致本集团未能按期回收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款项为72,846.58万元。本集团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加大对相关款项的催收及回收力度,并通过包括对财务资助对象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对代收的相关开业委管商场租金等费用进行抵扣等在内的多种方式,作为公司实施相关债权回收的增信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于上述存在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的财务资助对象,在相关款项收回前,本集团不会向相关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三、其他说明

  本集团已对现存的财务资助情况进行了审慎评估,并会对相关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持续的跟进与评估,在判断可回收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本集团会允许逾期借款的存在,而不优先考虑通过重新提供借款或者对原有借款进行展期的方式消除逾期情形,主要原因系在借款逾期的情况下,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随时发起对借款的追偿,在财务资助对象出现偿还风险的情况下,该等情况相较于未到期借款,从债权的追偿角度公司将具有更强的主动权。

  在不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等外部不可抗力因素出现难以预计的重大负面变动并对财务资助对象还款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本集团认为,除本公告中已提及的财务资助逾期情况及对应预计难以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外,本集团其他财务资助款项在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尽管本集团评估其他财务资助款项预计不存在重大可回收性风险,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相关负面影响传导至零售消费端,或发生其他未预期的重大事项,并对财务资助对象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状况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仍将可能面临财务资助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款项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未来本集团也将持续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信水平和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并针对相关财务资助款项的逾期风险和可回收性风险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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