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07 公司简称:光峰科技
2025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核心技术+核心器件+应用场景”战略定力不动摇,围绕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进行研究,加强对上游关键器件突破的定制化与场景运用进行探索。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以氮化镓(GaN)和砷化镓(GaAs)材料体系为基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积累,能够满足超小体积、高分辨率和高色彩还原度的激光显示新兴需求。
2025年是公司核心技术向上游突破关键的一年。一方面,公司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积极调整业务发展,持续夯实影院和专显等高毛利、优现金流业务的优势竞争地位,不断调整车载业务的市场策略,避免无效内卷和无序竞争,同时优化家用产品的技术路线和功能;另一方面,公司在加紧向激光产业上游突破打造核心器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前沿领域的投入,通过上游核心器件的突破,推动公司在AR眼镜、机器人等新赛道、大赛道的业务布局。
当前,公司正处于全面推进战略落地和业务转型的关键期,阶段性业绩有所承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61亿元。鉴于上年同期受限资金增加较多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较大,剔除上述受限资产的影响,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表现转好,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专项使用,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及废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该议案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57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1.4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29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275.6901万股的2.32%;其中首次授予8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275.6901万股的1.86%;预留2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5,275.6901万股的0.46%。
3、授予价格(调整后):15.24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5.24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10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0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2-2023年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毛利率(B)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完成情况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50元/股调整为15.3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22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由15.395元/股调整为15.341元/股;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8、2024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手续。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手续。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10、2024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由15.341元/股调整为15.271元/股。
11、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由15.271元/股调整为15.246元/股。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达标归属条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手续。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2年5月25日向10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4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12月27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4.80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四)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各期归属情况
二、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7日,即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二)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一) 预留授予日:2022年12月27日
(二) 本次归属数量:3.329万股
(三)本次归属人数:5名
(四)授予价格:15.246元/股(鉴于公司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调整为15.24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具体如下表:
四、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以及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和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3.329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的归属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与归属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5,072.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2,752.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47.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9元/股(含本数,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2022至2024年度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26,938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809,738.9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0,135,413.12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072.57元,均为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
(二)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4.05万元(含使用超募资金的理财及存款利息收益),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72.57元(均为超募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剩余超募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5,072.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剩余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会议参与方式:投资者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
● 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appotronics.com,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此次活动将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公司将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具体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具体概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6: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3、会议参与方式:投资者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
4、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预先发送公司邮箱ir@appotronics.com,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 屹先生
副总裁:唐 诗女士
财务总监:王英霞女士
董事会秘书:陈雅莎女士
独立董事代表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联系邮箱:ir@appotronic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问答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11日18: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非法人组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仙洞路8号光峰科技总部大厦
联系人:王魏琦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om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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