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73 公司简称:希荻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现控股子公司Zinitix现任董事在希荻微及其子公司任职期间涉嫌不法行为,要求Zinitix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但Zinitix现任董事采取了一系列行为阻碍董事改选,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Zinitix董事会改选。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通过韩国当地司法和行政途径维护正当的股东权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美国希荻微仍然是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美国希荻微、香港希荻微和韩国希荻微合计持有Zinitix 34.44%的股份,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对Zinitix 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与Zinitix关键管理人员仍可通过正常渠道沟通,获取财务数据等经营信息。但鉴于美国希荻微与现任董事会的争议尚未解决,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Zinitix董事会改选,公司存在对Zinitix失去控制的风险。
如公司对Zinitix失去控制,公司将不再把Zinitix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终止确认商誉并产生损失,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6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5-06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40.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84,686,883.28元(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0,000,000.00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11,458,478.44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32,499.13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9,188,821.6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87,068,347.6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居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严格遵守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0.31元。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87,068,347.30元,其中专户活期存款余额951,630.61元,协定存款余额286,116,716.69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369,037,123.1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人员薪酬,境外服务、材料和设备等采购款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完善募集资金支付的统一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日常办公开支、设备材料服务采购款等)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9,268.59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未承诺募投项目的各年度末投入金额,故此处列示为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公告编号:2025-06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4,313.5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2,17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140.8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95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的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2024年9月22日起至2025年9月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将在2025年9月21日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非超募资金为不超过0.8亿元,超募资金为不超过1.2亿元。由于公司近几年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因此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结合现有资金状况作出的统筹安排,按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360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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