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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为了化解自身债务问题,优化股权结构,于2024年9月23日与株洲超材料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投发”,曾用名:株洲动力谷一号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其持有的公司107,729,39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8.5亿元均用于归还控股股东的债务及缴纳相关税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3家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西藏映邦向株洲投发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9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株洲投发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株洲投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在前述期限内,株洲投发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西藏映邦及株洲投发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映邦”)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2024年下半年开展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化解相关债务、降低质押率的相关工作。按照主管部门“公平公正、条件一致,统一部署、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符合国家利益、支持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耐心资本、可靠资本(仅限内资)作为战略投资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进3家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2025年9月1日,公司收到西藏映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映邦向株洲超材料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株洲投发”,曾用名:株洲动力谷一号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公司股份107,729,394股于2025年8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时,西藏映邦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一步化解相关债务和降低质押率。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西藏映邦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555,9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本次权益变动前,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775,66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00%。本次权益变动后,西藏映邦持有公司股份646,376,35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0%,持股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表格中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公告中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西藏映邦通过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所得资金均用于化解相关债务和降低质押率。西藏映邦目前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率为98.13%,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随着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等化债工作的推进,相关债务问题将得到解决,西藏映邦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率预计会大幅下降,不仅解决公司股权高质押风险,也有利于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维护国家安全、确保军工保供、维护公司股权稳定的根本目标。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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