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顺为”)持有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金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221,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苏州顺为、天津金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12,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4%。
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并于
2025年3月3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苏州顺为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191,6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4.0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
苏州顺为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苏州顺为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金米、苏州顺为就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情况做出承诺主要条款如下:
1、本企业承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企业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则”)进行减持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符合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则该等规定及细则的减持规定将优先于其他监管规则适用于本企业的减持。
3、本企业承诺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1)减持方式将按照监管规则所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减持价格不低于本企业首次入股公司的价格(该等价格应根据公司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拆股、股份制改造、资本重组和其他类似情况进行相应调整);(3)减持数量将不超过监管规则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且导致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出具承诺、履行法律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苏州顺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3341 证券简称:龙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公司已于2025年7月15日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65,096,544股变更为469,381,544股,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变更后的总股本469,381,544股为基数计算。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8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99,93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2.49元/股、最低价为37.5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99,819,751.0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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