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22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当期转股价格:9.13元/股
2、转股期限:2025年5月22日至2030年11月17日
3、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87元/股),预计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后续触发前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万元(含本数)。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2024年12月6日起公司213,741.81万元可转债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领益转债”,债券代码“12710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领益转债”转股期间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1月2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5月22日至2030年11月17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领益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转股价格P1=P0-D=9.15-0.02=9.13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领益转债”因2024年度权益分配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自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领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87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后续触发“领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领益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领益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123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8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7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1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16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395,1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197,56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2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最高成交价为8.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成交金额为319,911,973.8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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