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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参与表决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9,207.9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386.0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经认真审阅评估上述分析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我们认为此报告论证充分详实,具有可行性。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因公司调整发行方案,本次同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 2025-051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结合公司调改门店近期经营业绩,综合考虑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调减募集资金规模,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调改的门店数由298家调整至216家,剩余门店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调改。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9,207.9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386.0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二、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 2025-052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结合公司调改门店近期经营业绩,综合考虑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调减募集资金规模,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调改的门店数由298家调整至216家,剩余门店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调改。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

  

  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三、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等进行了调整,同时公司公布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等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等进行了调整,同时公司公布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2025半年度财务数据等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5-048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参与表决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9,207.9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386.04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理使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加快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因公司调整发行方案,本次同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8日下午1时30分于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6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 2025-05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 2025-053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722,511,097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1,386.04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2024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6,545.59万元和-241,049.26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假设情形测算:(1)按照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值的二倍计算;(2)按照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值二倍的基础上向上浮动20%计算;(3)按照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数值二倍的基础上向下浮动20%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测算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5年末可能分红的影响,该假设仅用于预测,实际分红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当年存在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如果公司净利润未能实现相应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部分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经营线上下全渠道零售业务,线下零售主要依托超市、大卖场、仓储店等多业态门店为经营载体,而线上零售主要通过“永辉生活”自营到家等平台开展业务。公司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中国企业500强”上榜单位之一,也是国家级“流通”及“农业产业化”双龙头企业,以及首批将生鲜农产品引进现代超市的流通企业之一,被国家七部委誉为中国“农改超”推广的典范。

  2024年,公司主动寻求变革;以“品质零售”为核心启动战略转型,明确“品质零售”的改革方向,致力于打造品质与幸福的商业模式。在优秀同行的帮扶下,通过调改标杆门店,一定程度地提升了商品品质和服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门店升级改造项目、物流仓储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投资方向为公司重点发展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全渠道零售业务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升级线下门店的经营业态,增强顾客体验和信任,提升门店竞争力;有助于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获取流动资金,从而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的培养,通过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对高素质人才进行储备。一方面,通过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优化员工福利、建立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公司不断提升自身吸引力,以市场化方式引入高素质人才队伍,持续丰富员工专业结构。另一方面,公司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及职责,对员工针对性地提供培训课程、岗位操作手册及流程制度,使员工能够清晰、准确地掌握其岗位工作技能,逐步提升自身能力,成为专业性人才。公司现有人员储备充足,能够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是连锁零售行业中较早投身于全渠道建设的企业之一,近年来通过对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零售平台的持续投入,逐步建立起了涵盖采购、配送、仓储、门店销售、线上销售的全链条数字化管理体系,在持续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降低商品损耗的同时,实现了经营数据的快速监测及管理决策的即时响应。综上所述,公司技术储备充足,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场储备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辉超市已在全国发展超700家连锁超市,业务覆盖29个省和直辖市,441座城市,经营面积超过613万平方米。2024年以来,公司以“品质零售”为核心启动战略转型:一方面全面学习胖东来模式调改门店及组织转型,另一方面加速关闭尾部门店。公司主动寻求转型,加之高效的行动力和执行力,坚定胖东来模式和品质零售的战略方向始终不变,打造更适合中国主流家庭的国民超市,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填补措施

  (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保管、专款专用,注重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款项到位后能够合理、科学、高效地运用到募投项目中。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旨在对门店进行调改升级、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及灵活性、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并为公司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密切跟踪项目的投入进程,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提升投资者回报。

  (三)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上述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但企业经营仍会面临客观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相关方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2025-05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2、6、7、9、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6、7、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请参见2025年07月31日、2025年08月21日及2025年09月0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二) 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左海总部前台;

  (三) 登记方式:拟报名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准备符合以下条件文件的PDF合成版,发至公司邮箱:bod.yh@yonghui.cn办理股东会报名登记手续,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发送邮件:邮件主题与文件格式命名:股东姓名+参会人员姓名+手机联系方式,姓名+ 参会方式(投票/列席)+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 手机联系方式,以及下列文件的PDF格式作为邮件附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参会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规定的登记文件的纸质版交与会务人员查验及备案。

  六、 其他事项

  为了环保及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投资者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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