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南宁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南宁海运”)向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S “Helene Braren” GmbH & Company KG(以下简称“Helene Braren”)、大重庆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庆海运”)向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S “Simon Braren” GmbH & Company KG(以下简称“Simon Braren”)分别购置一艘多用途杂货船。本次交易合同总金额为3,200万美元,购船资金来源为自有(含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计划购置干散货船舶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00万美元购置干散货船舶,购船资金来源为自有(含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划购置干散货船舶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完善船舶队伍体系的建设,同时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全资子公司大南宁海运向Helene Braren、大重庆海运向Simon Braren分别购置一艘多用途杂货船,并于2025年9月1日签订MOA协议。本次交易合同总金额为3,200万美元,购船资金来源为自有(含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一
2、交易对方二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披露其失信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交易对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船名:PACIFIC HONOUR
IMO号:9425162
船级社:DNV
船旗:Portugal
船舶所有权人:Helene Braren
建造年份:2011年
载重吨:28,439
2、船名:PACIFIC HERO
IMO号:9425174
船级社:DNV
船旗:Portugal
船舶所有权人:Simon Braren
建造年份:2011年
载重吨:28,440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福州和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涉及的PACIFIC HONOUR、PACIFIC HERO两艘多用途杂货船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道评估评报字[2025]资0206号)。本次评估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PACIFIC HONOUR、PACIFIC HERO两艘多用途杂货船评估值为3,204万美元。
双方参考评估报告并结合市场行情经友好协商,确定“PACIFIC HONOUR”的交易价格为1,600万美元、“PACIFIC HERO”的交易价格为1,600万美元。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一
1、合同签约主体
买方:大南宁海运有限公司
卖方: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S “Helene Braren” GmbH & Company KG
2、交易标的:船舶PACIFIC HONOUR
3、合同金额:1,600万美元
4、付款方式:采用资金托管方式,船舶交接完成由资金托管人划转至卖方
(二)交易合同二
1、合同签约主体
买方:大重庆海运有限公司
卖方:Schiffahrtsgesellschaft MS “Simon Braren” GmbH & Company KG
2、交易标的:船舶PACIFIC HERO
3、合同金额:1,600万美元
4、付款方式:采用资金托管方式,船舶交接完成由资金托管人划转至卖方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船队结构,同时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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