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黄绍刚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2,411,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本次解除质押5,000,100股后,黄绍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000,1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0.29%。
● 黄绍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7%;本次解除质押5,000,100股后,黄绍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31,361,6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2.96%。
本公司于2025年9月2日收到黄绍刚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黄绍刚先生于2022年11月3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5,00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2年11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0月30日,黄绍刚先生将上述股份5,000,1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0月29日,黄绍刚先生将上述股份5,000,1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9月2日,黄绍刚先生提前将上述股份5,000,1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4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4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256,541,514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05.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89%,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将不再用于股票质押。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解除质押、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31,361,6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12.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4%,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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