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19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发布了《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25-017),其中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一致行动人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所持公司19,936,330股股份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事项。
近日,公司获悉上述被轮候冻结的股份,因相关案件撤诉,已被解除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朋泽贸易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53,544,75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占公司总股本的2.38%。
二、其他相关说明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20日裁定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管理人。
目前,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56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6%。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量为525,561,392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286,442,142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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