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集团”“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19号公告),拟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安泰集团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按照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宏安焦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债权、债务依法转移至宏安焦化,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划转及注销煤化分公司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该事项决议通过后,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债权债务转移的沟通工作一直在推进过程中,近期具备划转条件,结合本次划转的实际情况,根据董事会授权并经公司内部决策,将划转基准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其他划转安排不变。本次划转标的截至基准日的资产总额为4.31亿元,负债总额0.18亿元,净资产为4.13亿元。具体划转进展如下:
1、双方同意本次划转的标的资产与标的负债以2025年8月31日为交割日,确保划转标的于交割日当日均处于可交割过户及/或交付状态。双方已于交割日签署《交割确认书》,本次划转交割完成。
2、对于划转标的资产中的不动产权,划出方将在不动产权主管部门受理公司提交的权属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按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自基准日至交割日为本次划转的过渡期,过渡期间内划转标的的相关权利、义务、损失等由安泰集团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次日起,划转标的的相关权利、风险、损失等由宏安焦化享有和承担。
4、本次划转的资产中部分机器设备设置了抵押,本次划转后,相应的抵押担保义务由宏安焦化继续承担。
5、安泰集团后续将视实际情况将煤化分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资产划转系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属于内部生产经营资产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运营管理效率。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