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次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同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
2、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鹏、吴铁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01提名李鹏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提名吴铁成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鹏:
女,1977年出生,籍贯吉林省吉林市,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粮食物资总公司财务科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审计主管、副主任,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吴铁成:
男,1974年出生,籍贯山东省掖县,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长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项目部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铁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孟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赵连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孟鹤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赵连奎先生辞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实际离任时间以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的时间为准。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其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遵照公司内控相关程序做好交接工作。本次董事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运行产生影响。公司对孟鹤先生、赵连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改选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进行改选。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发来的《关于提名华微电子董事候选人的函》。经亚东投资研究决定,提名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在股东会选举新任非独立董事前,原任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非独立董事的职责。
李鹏女士、吴铁成先生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鹏:
女,1977年出生,籍贯吉林省吉林市,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粮食物资总公司财务科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审计主管、副主任,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吉林省亚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 吴铁成:
男,1974年出生,籍贯山东省掖县,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1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长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吉林长白山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项目部总经理,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吴铁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5年9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6日和2025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6时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馥铭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会议入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7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清收了全部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2025年8月18日,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国府专审字(2025)第01010045号),确认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清收了被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占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合计156,695.89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6条的规定,公司因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因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予以撤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鉴于公司仍存在1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1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具体情形如下:
2024年5月6日,因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5月6日,因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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