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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日上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推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九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法规行使董事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琳女士,1979年8月出生,致公党党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毕业,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在职EMBA毕业。2004年加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达实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台滋味餐饮管理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达实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雄安达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致公党深圳市南山区八支部主委。

  张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7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8人,代表股份427,389,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03,621,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9人,代表股份23,767,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1人,代表股份23,768,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9人,代表股份23,767,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8%。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23,273,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9%;反对3,8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2%;弃权2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5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811%;反对3,8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29%;弃权2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23,194,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3%;反对3,8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2%;弃权33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系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11,446,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96%;反对15,596,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3%;弃权3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11,431,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61%;反对15,610,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4%;弃权34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418,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31%;反对15,623,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5%;弃权3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34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48%;反对15,650,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8%;弃权39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386,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56%;反对15,62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0%;弃权38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3.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395,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77%;反对15,592,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4%;弃权40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3.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380,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2%;反对15,61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4%;弃权39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

  3.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404,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98%;反对15,59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1%;弃权3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

  3.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11,384,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50%;反对15,625,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61%;弃权3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3.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423,003,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37%;反对3,8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9%;弃权52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4%。

  4.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经审议,刘磅先生、程朋胜先生、刘昂先生、苏俊锋先生、沈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63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15,389股。

  4.02选举程朋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74,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53,094股。

  4.03选举刘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76,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54,855股。

  4.04选举苏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65,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43,984股。

  4.05选举沈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64,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43,195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经审议,王东先生、吴申军先生、刘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王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633,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011,564股。

  5.02选举吴申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72,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50,502股。

  5.03选举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15,58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958,606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饶依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当日股东大会后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王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 审计委员会:吴申军先生(主任委员)、刘磊先生、刘昂先生;

  (2) 提名委员会:吴申军先生(主任委员)、刘磅先生、刘磊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磊先生(主任委员)、吴申军先生、刘昂先生;

  (4)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刘磅先生(主任委员)、王东先生、苏俊锋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吴申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苏俊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程朋胜先生、易鸿先生、单成保先生、管小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管小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管小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同意聘任杨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许亚姿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李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日上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股东大会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事项均已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 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非独立董事:刘磅先生(董事长)、程朋胜先生、苏俊锋先生、刘昂先生、沈冰先生。

  2. 独立董事:王东先生、吴申军先生、刘磊先生。

  3. 职工代表董事:张琳女士。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 审计委员会:吴申军先生(主任委员)、刘磊先生、刘昂先生。

  2. 提名委员会:吴申军先生(主任委员)、刘磅先生、刘磊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磊先生(主任委员)、吴申军先生、刘昂先生。

  4.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刘磅先生(主任委员)、王东先生、苏俊锋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申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2025年9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 总经理:苏俊锋先生。

  2. 副总经理:程朋胜先生(常务)、易鸿先生、单成保先生、管小芬女士。

  3. 董事会秘书:管小芬女士。

  4. 财务总监:杨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管小芬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525166

  传真号码: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

  三、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 内部审计负责人:许亚姿女士。

  2. 证券事务代表:李硕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均为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李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5-26525166

  传真号码:0755-26639599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

  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为了持续延续资深管理者价值,保障管理衔接稳定,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在公司任职,保障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负责企业文化和战略发展工作。

  吕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任职,负责对外投资及品牌建设等工作。

  黄天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任职,负责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及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

  孔祥云先生、陈以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李继朝先生、张鹤玲女士、鲁国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李继朝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鹤玲女士、鲁国利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84,474股,黄天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00股,除此以外,其他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吕枫先生及黄天朗先生承诺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人员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苏俊锋先生,1971年6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六至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深圳达实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致公党深圳南山总支委员,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副会长及产业设备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科普企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务理事、桂商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广西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理事。

  苏俊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58,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程朋胜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南工业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参与组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第一至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深圳达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程朋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29,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单成保先生,1976年4月出生,湖南师大经济学士,湘潭大学法学学士,获国家司法资格证,律师资格证。2008年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深圳达实信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2年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达实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单成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易鸿先生,1970年1月出生,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2003年3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建筑智能化事业部项目总监、智慧建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达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上海沧洱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易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管小芬女士,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位,厦门大学EMBA在读。拥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取得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证券从业、基金从业及期货从业等资格证书。曾先后就职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并兼任达实智能参股公司深圳达实旗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保定达实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管小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杨卉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7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资金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人员简历:

  1. 许亚姿女士,1973年11月出生,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湖南省湘潭市低压电器厂主管会计、雅域(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尚青模具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09年9月进入本公司,一直担任审计负责人职务。

  许亚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李硕女士,1987年11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进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小鹿暖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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