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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安永华明已连续六年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改聘毕马威华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邹俊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数量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300人。
(7)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定元,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定元201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定元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汤然,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汤然201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汤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徐春,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周徐春200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徐春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的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6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000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长比例超过20%,增长主要原因为并购CM Hi-Tech Cleanroom Limited(捷芯隆高科洁净系统有限公司)后合并范围增加,进而所需工作量的增加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已连续六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特别是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开选聘,公司拟将2025年度审计机构改聘为毕马威华振。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已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审计委员会本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聘,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mayair.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09:00-10: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立
总经理:Yap Wee Keong(叶伟强)
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Chin Kim Fa(陈矜桦)
独立董事:王昊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ayair.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Chin Kim Fa(陈矜桦)
电话:18020135823
邮箱:ir@mayair.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认可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形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沈明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系公司为贯彻落实最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规划做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等随之取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本次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确定的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3日,授予价格为15.40元/股,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69.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筠凡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吴闻先生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筠凡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李筠凡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5-52124398
电子邮箱:ir@mayair.com.cn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筠凡,男,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至2022年,就职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专员;2022年至2023年,就职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经理;2023年12月至今,就职于美埃科技,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筠凡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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