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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长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长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收到冯长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注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 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锁定或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相关责任的要求发生变化或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要求及规定。

  5.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撤销,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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