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天下秀 公告编号:临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北京天下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广告”)向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北京广告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金额:5,000万元
4.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二) 公司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金额:5,000万元
4. 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即《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担保业务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是为了满足被担保人正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公司,且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6,723.97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被担保主体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均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