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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债权人)与公司(担保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中创工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工程”)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创工程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相关公告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公告《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最高额担保金额:5,000万元

  3、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担保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被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1,297.16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8%。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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