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众冠红花岭工业园区南2区4栋3楼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5、电子邮箱:ir@biwin.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3楼西丽湖人才服务中心T2会务空间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成思先生现场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黄炎烽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1、2、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贤杰、高世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90元/股(含)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期间或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披露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上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7.9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15.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04亿元,货币资金21.64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0.3461%、0.9515%、1.8485%。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63.55%,流动负债合计53.81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9.63亿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因缓解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压力,公司董事、总经理何瀚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44,5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骞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5,625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灿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16,875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阳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5,625股;公司副总经理蔡栋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3,375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黄炎烽先生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累计减持7,875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除上述减持行为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等待期限内,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完成了部分归属。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成思先生归属股份1,171,800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徐健峰归属33,000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孙日欣归属43,950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9月1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 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按原披露的减持计划继续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期间或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披露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上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36685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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