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次为中曼装备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8月29日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装备集团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6,150.6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05%。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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