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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泉股份”)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9日,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16日,公司聘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3、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年6月3日,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043人,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39,621万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规模为39,621万份(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6、2024年6月13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281.572万股,交易对价11,999.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7、截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25.9136万股,成交金额39,617.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8、2025年6月1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259,136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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