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研究决定,免去刘嫣女士公司董事职务,其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特此公告。
附:刘嫣女士简历
刘嫣女士,中国国籍,硕士,公司律师。2001年参加工作,历任互联通网络科技法律顾问,渤海证券总裁办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险控制总部法律事务部经理、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合规管理总部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律师。公司董事、合规总监、董事长、副董事长等职务。刘嫣女士目前还担任天津市证券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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