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永林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3,955,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00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8,072,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64%。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5,88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3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072,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6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879,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9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167,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1%;反对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2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12%;反对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00%;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22,167,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1%;反对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2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12%;反对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00%;弃权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323,877,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0%;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9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4%;反对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吕晓彤、宋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梅莹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梅莹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梅莹鹏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莹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梅莹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梅莹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梅莹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免去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然免去詹勇先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梅莹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采购经理、变革项目供应链专家,阿里巴巴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运营专家,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供应链总监;现任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副厂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梅莹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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