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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不变,现金分红总额由72,000,458.10元(含税)调整为71,899,044.48元(含税)。

  ● 调整原因: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400,002,545股减少至399,439,136股。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自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3,409股,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由2,435,040股变为2,998,449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由400,002,545股减少至399,439,136股。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利润总额的原则,以公司目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数399,439,136股进行测算,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72,000,458.10元(含税)调整为71,899,044.48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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