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9月5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88%。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4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2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5月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333万股,授予价格为7.36元/股,以上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上市。
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8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5万股,授予价格为7.36元/股,以上股份于2023年8月21日上市。
7、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1名离职员工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10万股。2024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2024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9、2024年4月19日,因预留部分的3万股限制性股份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10、2024年7月1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2%,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2024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2025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限售期满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21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5日届满。
(二)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则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三、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388%,具体如下:
四、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授予价格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授予价格由7.58元/股调整为7.36元/股。
2、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10万股,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并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2.5万股,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完成股份注销手续并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 部分预留权益失效:因预留部分的3万股限制性股份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部分预留权益失效。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名激励对象全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合计17.5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5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主要内容: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已于2025年9月5日届满,公司及相关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388%。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5日届满,根据考核方案及解锁条件,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锁期于2025年9月5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39%。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3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9.6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过户价格为5.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的议案》,同意由不超过19名认购对象认购预留份额13.4万股,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价格与首次受让价格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4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15日非交易过户至“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过户价格为5.9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期可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7.36%,解锁数量为19.8万股,占公司公告日总股本的0.0439%。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4年9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期可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5.28%,解锁数量为13.4万股,占公司公告日总股本的0.0297%。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5年4月1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期可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7.36%,解锁数量为1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39%。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5年9月5日届满。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截至2025年9月5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达到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19.8万股,对应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7.3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39%。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待锁定期满后,本期可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7.36%,解锁数量为19.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439%。
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2024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的可解锁数量和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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