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5人,代表股份241,979,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8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3,505,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5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8,473,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3人,代表股份18,478,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64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8,473,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不设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887,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56%;反对1,91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2%;弃权1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91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55%;反对1,9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2%;弃权160,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909,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48%;反对1,90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2%;弃权16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914,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68%;反对1,90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2%;弃权161,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
该议案已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02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反对84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3%;弃权1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21,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10%;反对84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7%;弃权116,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3%。
该议案已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张善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018,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0%;反对81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8%;弃权15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51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10%;反对810,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8%;弃权150,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42%。
该议案已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陈天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张善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善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张善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非独立董事张善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张善从先生简历
张善从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二级)。2003年至2022年,在中国科学院光电院和中国科学院空间应用中心从事科研与管理工作,历任专业技术部部长、主任助理、副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北京星辰未来空间技术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张善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善从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与表决,会议选举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董事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简历
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男,1984年出生,马耳他国籍,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云南中云投资有限公司印刷事业部副经理、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经理,2012年4月至2023年2月任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7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截至目前,分别兼任曲靖福牌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通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董事、大理美登印务有限公司董事和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58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0.5472%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SHENGGUI LIU(刘胜贵)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没有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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