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专项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本次审议的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为更好加快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工作,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更换为苏亚金诚,公司与中喜会计师在审计结果等相关报告中不存在任何分歧。为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经三方友好协商,并经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中喜会计师变更为苏亚金诚。
二、本次变更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5)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6)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
(7)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4人
(8)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1人
(9)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309.05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020.28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126.54万元
(10)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
(11)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4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2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涉及人员17名。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项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杨伯民:注册会计师,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汪敏: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影响
公司为积极推进本次项目,决定聘任苏亚金诚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苏亚金诚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项目积极推进造成负面影响。
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27号);2023年11月2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五、本次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发行变更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专项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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