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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惠州核电等四家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110债券简称:广核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8月27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中广核收购其持有的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核电”)82%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二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第三核电”)100%股权、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核电”)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广核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惠州核电等四家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惠州核电、惠州第二核电、惠州第三核电及湛江核电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5年2月2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基准日距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为确保股东大会审议期间财务数据处于有效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加期后的审计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信会师报字[2025]第ZI22276号)、《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信会师报字[2025]第ZI22275号)、《中广核惠州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信会师报字[2025]第ZI22274号)及《中广核湛江核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信会师报字[2025]第ZI22273号),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惠州核电

  单位:万元

  

  2.惠州第二核电

  单位:万元

  

  3.惠州第三核电

  单位:万元

  

  4.湛江核电

  单位:万元

  

  三、备查文件

  1.惠州核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2.惠州第二核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3.惠州第三核电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4.湛江核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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