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股东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安奥悦”)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12,393,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4.49%。
2、 公司于近日收到吉安奥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吉安奥悦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000,000股(含),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的2.57%。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吉安奥悦持有公司股份12,393,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4.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备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相关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吉安奥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吉安奥悦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吉安奥悦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吉安奥悦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吉安奥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吉安奥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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