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上述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5号、-6号、-6A号、-6B号、-7号、-8号、-9号共7幢工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上述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拟以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耀融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拟以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齐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四环医药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惠河路-90-5号、-6号、-6A号、-6B号、-7号、-8号、-9号共7幢工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取消担保情况概述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公司拟取消上述担保额度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取消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未实际实施,取消相关担保额度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和取消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61%和25.0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1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以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耀融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国耀融汇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主要股东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2.69%股权、PAGAC II-3(HK) LIMITED持有其20%股权、深圳峰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5.7%股权、嘉兴德祺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

  4、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耀融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生产设备等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山东华素所有。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租赁物清单:铝塑泡罩包装机、P2020压片机、装盒机等合计设备数量369个。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租赁标的:生产设备等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融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无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华素拟与国耀融汇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含租赁物明细表);

  3、国耀融汇《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耀融汇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

  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拟以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四环医药、北京华素、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以上经审计财务数据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北京中启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启恒审字(2025)第119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受益人: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融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不超过2年

  担保期限:《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受益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等全部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需增加支付的款项;(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3)受益人因实现和救济其在主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拆装储运费用、委托费用、保管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合理的费用。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和取消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61%和25.0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1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华素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4、山东华素《反担保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105)。

  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出具《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86,11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1%。公司董事会认为,国美控股作为提案人向股东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

  除上述新增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25-107)。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美控股出具《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10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增加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9)。

  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决定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公司为山东华素向恒丰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5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和山东中关村为山东华素向威海银行申请敞口额度8,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为山东华素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097、098、102、103、105)。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