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后附的电话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h-dsb@163.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汪峰先生,副总经理马晓峰先生,财务总监徐永平先生,独立董事邓富民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淼女士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后附的电话与公司联系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xh-dsb@163.com)。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361022
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xh-ds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2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文轩”)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文投集团”)增加注册资本,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以下简称“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
●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仍为四川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持有新华文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上级主管机构批复,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分别增加注册资本17,000万元、29,000万元,新增部分由四川省财政厅认缴出资,四川省财政厅因此取得新华出版发行集团22.26%的股权,取得四川文投集团36.71%的股权,四川发展持有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7.74%,持有四川文投集团的股权比例下降至63.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前,新华文轩的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新华文轩的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仍为四川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四川文投集团持有新华文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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