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或“公司”)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145,5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4%。上述股份为科捷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15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顺丰投资出具的《计划减持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顺丰投资自 2025年9月30日起 3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08,49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616,9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分项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顺丰投资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
本单位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100%(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并计算)。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单位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单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
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顺丰投资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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