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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报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望西淀先生(公司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望西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5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97,23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3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040,000股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794,000股,下同)。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88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6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35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9人,代表股份1,35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变更或增加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8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6%;反对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61,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7%;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4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2、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4、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反对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6、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7、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1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1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0%;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赵志坚、望西淀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69,504,647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就H股发行制定、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2%;反对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30,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6%;反对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2%;反对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7%;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1%;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2%;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1%;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5%;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宁律师和温骄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及更新经理、副经理职务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工会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经与会工会委员审议,会议同意选举黄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黄凯明先生由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更新经理、副经理职务名称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原“总经理”职务名称调整为“经理”,原“副总经理”职务名称调整为“副经理”,本次调整仅为职务名称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本次调整完成后:

  经理:望西淀先生;

  副经理:刘垒先生、胡修彪先生、李恒先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黄凯明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荷兰莱顿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厦门大学计算机实验室主任、荷兰莱顿大学嵌入式软件开发团队科学程序员、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墙网络安全软件开发工程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2实验室中央硬件部主任工程师。于2014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全球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凯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8%。除此之外,黄凯明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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