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子璇女士、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保理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王刚先生、王子璇女士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6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6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提前召开了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此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保理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王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籍,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王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024,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8%,王刚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属于公司关联人。王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先生配偶闫敏女士,住所位于乌鲁木齐市,未持有公司股份,闫敏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保理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以上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益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11,667.95万元(不含本次)。本年年初至今,除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的事先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保理等,由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决定。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九、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向以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王刚先生及其配偶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以上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事项的开展,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刚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5-06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1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380,49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7,096,001.1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096,623.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999,377.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1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昂云数据(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云数据”),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四川云数据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四川云数据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人员日常差旅费、办公费等部分费用发生频繁且细碎,不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四川云数据在发生这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单独归集与核算。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四川云数据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以上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在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四川云数据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四川云数据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此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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