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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程光电”)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鸿程光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表中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程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本担保书”)

  1、合同各方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授信申请人”)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4、保证范围:

  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3,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2.23%,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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