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 现金管理概述
(一)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农业银行7天通知存款,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4,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号),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27,011,00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81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2.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485,995.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发行预案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额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两者之间的差额在“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中进行调整,即“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15,00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12,348.60万元。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的主要条款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7天通知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现金管理的主要条款
(1)结构性存款
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扶贵支行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7天通知存款
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低风险型产品,安全性高,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
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属于本金保障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要求条件。但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型产品,保障资金安全。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募集资金使用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后续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对取得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7天通知存款计入银行存款,后续按照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对取得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该事项时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意见,认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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